“我和中阿博览会”征文比赛公告
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将于9月5日-8日在宁夏银川举办,为进一步提高中阿博览会的公众参与度和品牌影响力,按照《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品牌推广实施方案》安排,定于8月15日-10月30日期间举行“我和中阿博览会”征文比赛,12月中旬发布比赛结果。
一、征集内容
“我和中阿博览会”相关的散文、诗歌、心得体会等。
二、征集范围
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征集时间
2019年8月15日-2019年10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文章必须符合“我和中阿博览会”主题,充分反映举办中阿博览会以来,宁夏经济社会、改革开放、城市建设、人民群众生活等方方面面取得的成果和发生的积极变化。
2.文章字数、体裁不限。
3.可用笔名投稿,但必须注明联系方式。
五、评选方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选。
2.初选出的作品将展示在新华网宁夏频道相关专题页面中,并开设网络投票节点,由广大网友进行投票,最终得票数最高的19篇作品进入复评阶段。
3.复评阶段将继续组织业内专家、相关学者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复评结果将公布至新华网宁夏频道及相关媒体。
六、奖项设置
共设置3个奖项,分别为: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万元的奖品;
二等奖3名,分别奖励价值5000元奖品;
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价值3000元奖品;
优秀奖10名,分别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
获奖作品均由中阿博览会执委会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
七、声明事项
1.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相关要求。
2.所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发放奖品还将原数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投稿方式
投递电子邮件时,以征集主题+姓名(可以为笔名)+手机号为邮件名。如:我和中阿博览会+王某某+手机号。
投递电子邮箱:1289595739@qq.com
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13995319179
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执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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