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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生长:朋友圈的“疯狂面膜”

作者:刘烨烨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14日  

  摘要:微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不应只是眼下高度同质化的“疯狂面膜”产业的代名词。事实上,早在2007年,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就明确规定,在化妆品里禁止添加激素。

 

  【朋友圈的面膜火了】

  2014年,微商的崛起,不起眼的面膜一夜之间成了缔造创富神话的主角。2014年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 “80后”护士李盼盼因为一盒面膜,被发展成了微商,没想到却误入“桃花源”。转型成为朋友圈的“面膜狂人”之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头脑灵活的李盼盼竟然狂赚300多万,连她自己都直呼“没想到!没想到!”。根据各地的媒体报道,这场由“面膜”引发的创富效应,依然在持续发酵,并激励着朋友圈里“卖面膜”的同仁们。

  有调查显示,听上去“高大上”的微商,其实有80%都是在卖面膜;而打开朋友圈,80%的人都曾遭遇“面膜党”刷屏。至于“日销十万盒”“月入5万元”等神迹,有专业软件可以“私人订制”;而“洋牌子”“高档货”的形象,不过是拉人头做下线的幌子……很多人私下感叹,“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卖面膜去了”。

  【小小面膜摊上了大事儿】

  一种号称能补水保湿的“三无”面膜,停用后,使用者面部发红、发痒、干绷,并爆发痘痘等不适之症。随着微信朋友圈的面膜愈发火爆,让人胆战心惊的 “毒面膜”也逐渐浮出水面。

  孙卡就是“毒面膜”的受害人之一。此前,她向河南郑州的卖家周梦晗购买了上百片面膜,停用后面部出现发红、发痒、干绷、长痘等症状,被医生诊断为过敏和皮炎。情况比她严重的买家比比皆是,多数被诊断为过敏性皮炎和激素依赖性皮炎。

  和孙卡一样,40名正在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面膜使用者这才明白,朋友圈的面膜生意里暗藏危险,一旦出事,想要讨个说法都很难。

 

  【事件发酵】

  据网络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周梦晗卖劣质面膜的话题已被讨论1.9万次,阅读数量达到1431万。

  “看热闹的人太多了。”让孙卡无奈的是,虽然在微博上骂周梦晗的人多,但愿以法律维权的人,少之又少:有的不肯透露真实的身份信息,有的因诉讼经费而拒绝参与;有的是周的朋友所以不方便指证,有的是周的面膜代理而羞于露面。

  中国化妆品市场营销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建军介绍,面膜是目前化妆品微商界的龙头产品,主要使用人群为25~40岁之间的女性,希望通过面膜增强皮肤弹性,补水保湿。如今,一个月使用15片、20片面膜的现象非常普遍,“面膜已经成为一种必需品,一种生活习惯”。

  然而,高需求并未伴随着严格的市场监管。冯建军表示,“国家目前对整个化妆品微商行业的管制,实际上是空白的。”

  【朋友圈面膜怎么赚的钱】

  不同品牌代理机制不同 钱都被代理批发赚了

  品牌A总代理:下设三级挣差价

  现在面膜的品牌很多,每个公司的代理机制也不同。A品牌面膜的微信朋友圈总代理李静介绍,他们公司分为四级代理,即总代理、营销总监、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从获得代理权的门槛由低到高,二级代理商需一次拿1箱面膜,代理价是528元;一级代理商需一次拿6箱面膜,代理价是2640元;营销总监需一次拿54箱面膜,代理价18057元。一箱88片面膜,零售单片价18元,10片价128元,一箱价为704元。每位代理进货以第一次进货量定级拿货。

  品牌B店主:下设一级挣返利

  B品牌面膜的代理商张丽讲,她所代理的面膜分销模式有所不同,她们只分为店主和分销商两级,成为分销商必须是一整箱面膜拿货,一箱20盒,进价一盒210元。成为店主需要交4万多元注册费,店主每盒进货价是190元,但是有返利。分销商只能靠挣差价获利,店主每个月按业绩有奖金,业绩达3万有明星奖,业绩过10万有卓越奖。店主如果推荐成功一名新店主,公司会给推荐店主7000元返利,分两个月返完。她目前是店主,都是给分销商批货,光返利她每个月就能拿几千元到2万多元。“分销商可以再往下批货或者零售,做微商要做批发,不一定要做零售。”

  品牌C皇冠总代:同时往下批发和终端零售

  微商刘玲介绍,C品牌的面膜代理分6个级别,按照第一次拿货量定级别,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天使级别门槛是1050元,铂金级别门槛是6800元,皇冠总代是2万多元,市级代理7.8万元,省级代理50多万元,大区总代500万元。该品牌面膜一盒6片,市场价245元,微商专供价128元,天使代理每盒进货价75元,依次每级进货价相差10元。“C品牌的面膜代理机制很诱人,三个月内不想做了,可以将未拆封的货全部按进价退货,拿多少货退多少,运费自理。”

 

  【微商监管亟待升级】

  微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不应只是眼下高度同质化的“疯狂面膜”产业的代名词。事实上,早在2007年,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就明确规定,在化妆品里禁止添加激素。然而,央视最近曝光的微信朋友圈热销面膜中,有些产品检测出激素最高超标6000倍,且这已经成为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在微商领域的面膜销售呈现疯狂态势的时候,同样疯狂的是以下一个事实:在2014年发布的首个《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中,来自深圳市中医院皮肤科的抽样数据显示,网络渠道购买的含有超标激素的化妆品导致过敏性皮炎,它们已经成为化妆品伤害的头号杀手;去年一年,每3个因为化妆品伤害导致病发的患者中,就有一个是激素过敏性皮炎。

  在“疯狂面膜”乱象背后,至少有三重问题值得重视:其一,产品质量风险与消费权益风险。朋友圈卖面膜主要靠“杀熟”,如果真要去维权,举证难不说,人际成本也“高不可攀”;其二,传销在微信平台死灰复燃的风险。一个个“霸道总代”背后,是“总代招一级代理,一级招二级,二级招三级”的可疑模式,因此有网络段子说,面膜神器其实不是朋友买去的,都是代理拿走的。其三,劣币驱逐良币,透支市场信用与规则。不久前,微博名人“留几手”在网络上揭露了一位卖面膜的“小背头”,直指其没有经过工商注册、虚假宣传、售卖“三无”面膜。若市场监管对此类乱象不闻不问,不良资本必然在微商领域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从而使得微信朋友圈成为市场领域的丛林法则繁盛之地。

  眼下的问题是,明知微营销已经被有些人玩坏了,监管部门仍以无法可依、管理不对口等理由对乱象放任不管。如今,朋友圈里的“疯狂面膜”已成了击鼓传花的传销式游戏,也许普通人可以碍于情面屏蔽以求清净,但职能部门恐怕不能“视而不见”。新的产业形态需要有新的监管思路,微商不能再这样乱下去了。

  点评:“野蛮生长”的植物需要整形修剪才能健康成长,作为新鲜事物的微商亦如此。对微商,必要的监督、规范、管理不可缺席,否则,不仅会伤及消费者权益,也会对微商业态的发展造成伤害。

  (来源:民生网 编辑:刘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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