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河南省公安系统最新一期的入警训练班上,封丘县一个县公安局36人入训,其中35人身份“不合规定”,他们均为公安局内部的文职或临时人员,其中一些人早已脱岗,而只要参加完这个训练并考试合格,就会被录用并授予警衔。
按照国家规定,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很显然,这些一只脚已经踏进在编警察门槛的人员,有违规入警嫌疑。
人民警察是拥有执法权的专业人员,也是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民警的招录有一定条件和严格程序。除了要满足一定的自然条件、专业技术要求外,还要通过公务员招考,这是成为民警的前提条件。而公安系统的入警训练,只是一种内部入职培训,培训对象是已获批复入警的人员,显然不能代替统一的公务员考试。这么多根本不具备基本资格的人员,是如何进入训练名单的,这是公众质疑的焦点。
按照规定,公务员考试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提出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和考试成绩进行选拔。而对封丘县这35名身份有疑问的人员,当地人事部门称不掌握他们的情况,作为用人单位的县公安局也说“一时半会儿说不清”,甚至根本没有向上级打过入警请示。那这些人是怎么“从天而降”,占了封丘的名额,成了“新录用民警”?
明白了入警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要查明这些问题也就不难。到人事部门查一查这些人的档案履历,是否参加了公务员考试,有没有报考封丘县公安局相关岗位。如果没有,就可能存在造假舞弊,就要查一查谁帮助他们绕过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入了入警训练名单。是有人滥用职权干涉公务员招考,还是有人伪造证明档案把他们加进去了?
公务员坚持“逢进必考”,对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这不是不必要的门槛,而是为了保障公平公正和公务人员素质,也是严格编制管理、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需要。
现在基层警力确实需要加强,也不应排斥文职或临时人员进入民警队伍参与执法,但前提是必须依法依规,符合程序。如果有人可以轻松越过统一考试程序,就是对基本公平的破坏,是严重的违法和舞弊行为。
新华社报道称,目前河南省公安厅已成立调查组进行彻查。相信要查明真相并不难,如果确实存在舞弊造假等行为,肯定不是几个临时人员可以搞定的。如果涉及个别领导干部或者公安系统的内部人,能否严肃公开处理,公众拭目以待。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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