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从理念化为行动,从愿景变成现实,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新平台,为各国发展和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力。
“一带一路”建设十年:已成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新平台
“一带一路”历经十年实践,中国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个重点方面积极构建合作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推进项目建设等,实现了与共建国家在多方面的互联互通,推动了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的国际大家庭不断扩容。作为中国为全球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涵已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国际认同。截至2023年6月,中国已经同152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很多国际组织已经将“一带一路”倡议同自身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如2016年联合国安理会第S/2274号决议、联合国大会第A/71/9号决议,使“一带一路”进入国际话语体系。
跨国、跨境基础设施联通和国际贸易运输能力实质性提升。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近年来各共建国设施联通的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六大经济走廊、铁路、公路以及港口等方面的建设均取得了长足进展,一个更加便捷且促进跨区域资源高效流动的基础设施网络正在形成,特别是中欧班列的成功运营,对于促进基础设施联通发挥了很大作用。2013年以来,中欧班列已经从年运行不到100列,发展成为每月1000列左右的庞大运输队伍。截至2022年底,中欧班列已经累计运行6.5万列。运行列数快速提升的同时,运送货物的数量和价值也在不断上升。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数据,2020年中欧班列共发送了113.5万标箱货物,2021年为146.1万标箱,2022年为160万标箱,整体呈现出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
与共建国家贸易联系更加紧密。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内容,投资贸易的合作亦取得长足发展。我国与合作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与共建国家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以货物贸易为例,以美元计,2013—2022年,我国与共建国家的货物进出口贸易额由1.04万亿美元增长至2.07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1%,累计贸易金额超过13万亿美元。同期,我国整体的货物贸易进出口金额复合增长率为4.25%,对共建国家的货物贸易金额占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由2013年的25%增长至2022年的32.9%,累计提升7.9个百分点。
投资规模和资金融通渠道不断扩大。我国对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额逐渐上升,与共建国家相关的金融投资政策合作程度也不断加深。数据显示,在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初,我国对共建国家的投资金额为126.3亿美元,2021年我国对共建国家投资金额为241.4亿美元,八年间共增长91.1%,同期我国对外投资总额增长幅度为65.8%。非金融类对外投资方面,2021年底我国对共建国家的投资金额为203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37%,占全部比重为17.9%。与此同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相关金融机构与共建国家合作不断加深,各类创新的金融产品也不断涌现。特别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成立和丝路基金的运营,更是为相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人文交流不断深入。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社会根基,民心相通的背后是“一带一路”共建国之间广泛的人文交流。一方面,中国与共建国家的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不断优化升级,双方人员往来更加频繁。以民航业为例,截至2021年末,我国与100余个共建国家签订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57个共建国家签订了各种类型的互免签证协定,并与多个国家达成了相关的简化签证手续协定。另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文化交流也不断密切。中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建立了数十个中国文化中心,合作举办了超过200所孔子学院,并建设了23个鲁班工坊,丝绸之路国际剧院、博物馆、艺术节、图书馆等联盟成员单位超过500余家。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和高质量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一些客观存在的瓶颈以及美西方的敌意与打压,也掣肘和制约着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和高质量发展。但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推动世界共同繁荣的中国方案,未来发展空间仍然充足。面向未来,我国在政策协调、跨部门合作和创新央地互动模式等方面面临新要求,现行对外工作模式也面临新挑战。为适应新的国内外环境,我国要致力于调整完善体制机制,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加强“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处于一个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关系维度交织而成的国际性网络之中,蕴含着多样的、不确定、不可预测和互相关联的风险,因此亟须加强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软联通”,创新和完善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经贸规则。这可以从官方合作机制、半官方合作机制和民间合作机制三个层次着手构建。对于官方合作机制,一方面可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与既有国际机制的融合嵌套。通过依托现有国际或区域组织架构,既可以建立更为广泛的多边对话机制,加强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也可以享受制度红利,避免制度间竞争甚至冲突。另一方面可定期召开高层会议,让各国领导人就合作议题进行直接对话。对于半官方合作机制。一是在能源、交通、矿产、金融、税收、海关、贸易、投资、教育等特定领域设立专业工作组,由各国政府代表和专家组成,共同制定合作计划、政策建议等;二是针对特定领域制定共同投资计划,并设立合作机构负责项目管理和执行。对于民间合作机制,一方面可鼓励不同国家的企业和商协会组成商业联盟,共同探讨商业机会,促进投资和合作。另一方面可通过教育、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比如建立学术机构合作、举办文化节庆等活动,促进民间的交流和理解。同时设立跨国合作基金,成立私人和公共基金,也可用于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项目。
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路径。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势必要打破传统互联互通的旧模式,在与现有国际结算和经贸互动规则深度交融的基础上,开创互联互通新模式,寻找对外经济合作的新引擎,从而探索出一条“共商、共建、共享”的新路径。一是创新贸易方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结合“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经济现状,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先实现不同国家间企业的全面对接,这将为国家间产业合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还能有效地拓展共建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与潜在机遇,使它们能够更加充分享受共建“一带一路”所带来的实际效益。二是推动建立资金多元、利益风险共担的投融资模式。“一带一路”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未来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缺口还会存在。缓解融资问题的关键在于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国际合作。要着重加强与国际多边金融组织合作,特别是与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等地区金融机构一起开展项目合作;牵头组织国际性银团对“一带一路”大型建设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加强与当地的大型银行合作,共同投资项目。三是制定中国基建标准,塑造合作典范,打造示范项目,从而为未来高质量建设提供参考。这需要在借鉴国际先进规则标准的同时,兼顾标准涵盖的诸多方面,包括主权保障、财政可持续性、透明度、环境友好度、反腐、地方参与等。四是做好基础性风险防控,筑牢安全保障根基。应搭建更加完善的、包含对东道国投资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等内容的大数据平台,全面评估参与国经济、金融、政治、社会、对华关系等各维度投资风险,向有关企业和公众公布各国投资安全环境变化的相关信息。同时,还要针对每一个重大项目建立“一带一路”建设风险防范体系。
提高文化软实力,深化人文交流。“一带一路”倡议并非仅仅局限于物理联通和经济合作,最终目标是通过加强人文交流,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认同与合作,从而实现更加深远的发展。为此,“一带一路”建设要从经济合作不断向人文教育等领域拓展。一是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和丰富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包括开展各种体育交流,互办艺术节、电影展和图书展,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以及进行志愿者服务等。二是加强文化旅游的推广。文化旅游对于扩大不同国家人民之间的交流,促进中国文化元素走出国门,实现文化与经济利益的有机结合,具有特殊的意义。三是深化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强人文和教育互联互通,完善中国同共建国家人文、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软环境平台。例如,继续在共建国家开办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孔子学院、鲁班工坊及其他文化教育机构。四是增进“一带一路”智库交流。智库交流是中国与共建国家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可以在推动各方人文交流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增强中国海外安全利益的应对与保障能力。中国在海外活动的安全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短板,目前我国应对地缘政治安全风险的能力有限,需要提升我国安保力量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 一是通过维和行动来增强安保能力。我国于2014年派遣700人的维和步兵营参与联合国在南苏丹的维和任务,以维护当地和平稳定,同时保障了我国员工的安全和石油开采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借海外人员加强安保。我国已与多个国家达成协议,派遣安保人员参与当地的巡逻工作,以确保海外中国商人和游客的人身安全和重要利益。
弘扬三大全球倡议治理理念,做大做实做强发展共同体建设。面对提升中国影响力、感召力和动员力的艰巨任务,今后的“一带一路”建设要充分调动中国社会的巨大热情、奋斗精神和聪明才智,走向海外实操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更需要着眼21世纪的大国竞争与地缘政治角力,展现更加国际化、法律化和规则化的参与,保持“一带一路”建设的互惠性、开放性和规范性。
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力,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要加强共建国家彼此的沟通与协调,建立更加开放、透明和规范的合作机制,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从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和高质量发展。
(摘自《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3年第5期《“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回顾与展望》(全文约2万字))
作者:朱锋(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执行院长、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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