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更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作为203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目标之一,其中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也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这表明,实现共同富裕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目标,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着力点。
一、实现共同富裕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价值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系列重要指示,从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逻辑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高度,深刻揭示了共同富裕的本质内涵和时代特质:共同富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使命担当,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共同富裕体现了公平共享的基本原则。共同富裕是在我们消除绝对贫困、决胜全面小康、迈向高质量发展前提下的共享型富裕,既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劫富济贫、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要让发展成果与全体人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共同富裕体现了全面发展的系统性思维。共同富裕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不仅需要物质生活的富裕富足,而且也包括精神的自信自强、环境的宜居宜业、社会的和谐和睦、生活的美好幸福,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全要素。共同富裕体现了带动式发展的路径依赖。共同富裕是由局部到全部、部分到整体的带动式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同等富裕。从时间序列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客观的物质积累过程,需要分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从空间布局看,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富的过程。共同富裕体现了递进化发展的实现途径:共同富裕必然经历温饱式—小康型—高品质的梯度发展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是同水平叠加,而是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品质生活。
共同富裕的本质内涵为新时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明了价值目标和基本遵循。一是要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为宗旨,只有基于人的全面发展,构建惠及全体人民、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服务公平共享体系,才能彰显共同富裕的人民性、普惠性。二是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只有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上,以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数字化推动精细化、优质化,才能在更高水平上确保民生改善的质量,以民生富裕带动共同富裕。三是要以共建共享为原则。只有通过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参与和全过程协同,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人人都有劳动致富的权利、共同致富的机会和创新致富的环境,人人都能共享发展成果。
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着力点
共同富裕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以分配制度创新为动能,以先富带动后富为抓手,以全民共享为保障的幸福工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着力点,既是理论逻辑上的应然,也是实践逻辑中的必然。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逻辑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守人民情怀,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同时要求把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统筹解决好。这表明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与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协调,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实现共同富裕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更高级形态。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都是聚焦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旨在针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有效性不足、获得感不够等问题,构筑保障民生的基线;实现共同富裕旨在针对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导致的贫富不均、社会分化等问题,构筑改善民生的高线。如果不能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差距,保障全体人民公平享有基本生存权与发展权,实现共同富裕就会缺乏坚实基础。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共同富裕的普惠性和全要素决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共同富裕的构成要素,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从内容要素看,共同富裕体现为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基本公共服务涵括的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就是上述要素的具体构成。从结构要素看,共同富裕要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主轴,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是高品质生活的保障,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从制度要素看,共同富裕要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进行财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鼓励社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投资公益慈善事业。
三、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实现共同富裕,承载着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的不变决心,也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将人民生活幸福美好视为“国之大者”的人民情怀与领袖智慧。这就需要我们创新基于共同富裕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是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机衔接机制。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普惠化解决人人享有的可及性问题,均等化解决人人平等享有的公平性问题,走向优质化解决人人满意享有的高质量问题。以实现共同富裕为价值目标,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与高品质公共服务的双轮驱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实现共同富裕的共生共融。
二是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针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识别不精准导致供给低效或无效的短板,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供需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解决供需错位、供不应求或供非所求的结构性失衡。要建立基于全生命周期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反馈机制,精准识别不同区域、人群、年龄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精准供给、优质有效。
三是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和数字化。要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以标准化保障人人享有同等同质的基本公共服务。要借助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改革,促进“城市大脑”与“社区微脑”的互通互联,让人民群众切实感知实现共同富裕的速度与温度。
四是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监测体系。针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共同富裕实现程度测度难、政策诊断反馈滞后等问题,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反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的政策目标达成度、政策执行有效度、政策感知满意度等,适时监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的结构性短板弱项,实现精密智控、精细质控。
(作者:姜晓萍,系四川大学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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