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坚持不懈地与贫穷作斗争,对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经过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奋斗,我们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这也为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经济社会不均衡发展带来区域差别,越往后减贫难度越大,许多深度贫困地区成为越来越难啃的硬骨头。实际上,一个时期出现了贫困人口减到一定程度就减不动,戴贫困县帽子越扶越多的现象。到2015年,有7000多万人没有脱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按过去三十多年年均减贫六百多万人的速度计算,七千多万人脱贫需要约十一年,即到二〇二五年才能实现目标。采用常规思路和办法,按部就班地干,难以按期完成任务。”“一个都不能少”的全部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底线。它要求比常规提前5年实现,任务异常艰巨。形势逼人,这就要求实践创新。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一系列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新举措,推进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阶段,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全部脱贫。
解决好“扶持谁”: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理念
2013年1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理念。此后,他不断阐发这一理念,强调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措。首先,明确“精准扶贫”内涵。所谓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扶贫地区”。其次,明确“精准扶贫”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注重抓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再次,明确“精准扶贫”关键。他通过多地调查研究了解到,“关键的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他说:扶贫必先识贫。过去多年来,我们贫困人口总数是国家统计局在抽样调查基础上推算出来的,没有具体落实到人头上。要问谁是贫困户,则大多是说不准。现在我们一定要摸清人口底数,建档立卡,“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还有,明确“精准扶贫”施策,这是最重要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准扶贫,一定要精准施策。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扶贫要找‘贫根’。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的脱贫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解决好“谁来扶”:坚持中国制度优势,凝聚各方力量
脱贫致富不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大力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创新的重要特点。第一,狠抓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的工作机制,落实层层责任制的治理格局。这是解决好“谁来扶”的领导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快形成中央统筹、 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第二,组织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定点扶贫机制,发挥单位、行业优势与立足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创新帮扶举措,激发出贫困户脱贫攻坚的内生力量,提高扶贫成效。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不仅要帮钱帮物,更要推动产业层面合作,推动东部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地区间实现共赢。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自愿包干方式参与扶贫。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沉,促进帮扶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流动,实现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第三,干部下沉到基层,不脱贫摘帽不离开。选派得力党员干部到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全覆盖。到2019年底,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目前在岗的还有91.8万。没有脱贫摘帽的贫困县的党政干部正职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稳定。这些新举措实实在在加大了扶贫力度,使“谁来扶”的问题有了“硬核性”强力保证。
解决好“怎么扶”:脱贫帮扶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说:“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这“五个一批”: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对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人,有耕地或其他资源的,因地制宜发展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外出务工、创业,劳务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建立对接机制,解决困难问题。这是短期内实现增收最直接见效的办法。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需要实施易地搬迁。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安置点,尽量搬迁到县城和交通便利的乡镇及中心村,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可以转为市民的就转为市民。保证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同当地群众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生态脱贫。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之类改革,可以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获得保护生态的劳动报酬。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扶贫先扶智,“智”“志”双扶。贫困地区教育事业是管长远的,必须下大力气落实。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实行大城市优质学校同贫困地区学校结对等帮扶政策。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探索建立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我国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有两千多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难免还有这样的贫困人口。这要由社会保障部门来兜底。要按照国家扶贫标准综合确定各地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逐步实现两个标准线合一,发挥低保线兜底作用。同时,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解决好“怎么扶”,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上述“五个一批”无疑是核心工程,有助于加快推进精准脱贫进程。
解决好“如何退”:建立达到脱贫标准后的退出机制
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精准扶贫花了大力气,脱贫摘帽实现小康,要让群众认可,让社会点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贫困户退出机制,努力做到精准脱贫。”这里最重要的有四点:一是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贫困县摘帽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对表,每年退出多少要心中有数,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二是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摘帽不摘政策。贫困县摘帽后培育自我发展能力有个过程,需要“扶上马送一程”,使其摘帽后各方面扶持政策能够继续执行一段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返贫现象。三是要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首先要严格脱贫验收办法,明确摘帽标准和程序,确保摘帽结果经得起检验。同时,要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可以让当地群众自己来评价,也可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以增强脱贫工作绩效的可信度。四是要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脱贫了逐户销号,返贫了重新录入,有进有出,保证各级脱贫任务和建档立卡数据对得上,扶贫政策及时调整,扶贫力量进一步聚焦。对贫困户实施帮扶措施,即使销了号也可以再保留一段时间,做到不稳定脱贫就不彻底脱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呕心沥血。2015年以来,党中央连续召开7个专题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多个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到贫困地区调研,实地了解情况,召集相关省份负责同志进行工作部署。这样,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到2020年2月底,全国832个贫困县中已有601个宣布摘帽,179个正在进行退出检查,未摘帽县还有52个,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当前,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应提高政治意识,增强决胜自信;坚持群众路线,增强决胜本领;发挥制度优势,增强决胜力量。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必将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为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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