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农业绿色发展既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以绿色发展模式引领乡村振兴是新时代我们党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具有深刻的哲学意蕴。
树立人、自然与社会协同发展理念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
绿色发展模式立足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顺应、尊重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间和谐相处的状态,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绿色发展观不仅把人、自然与社会视为一个整体,而且强调它们之间存在着协同的发展关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要靠乡村产业发展支撑。产业是各种社会关系的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则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乡村产业发展的生态化即围绕生态经济统筹协调好人、自然与社会发展关系,应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必须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的行为方式必须符合自然规律。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只能在社会共同体中才能共同生活。社会共同体只有不断发展和完善,才能满足个体的生存与发展要求。社会共同体的理性发展,不仅是符合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的发展,而且是个体与共同体的协同发展,是建立在个体与共同体的创造性之上的发展。乡村产业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又对优化乡村产业发展方式起着重要促进作用。
以人、自然与社会协同发展理念引领乡村振兴,就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农业农村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人的价值、自然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机统一,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设美丽乡村,迈向绿色小康,让广大农民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构建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构建绿色高效的乡村产业体系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途径。以绿色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应根据乡村产业体系的基本内涵,对种养业、加工业以及农村服务业等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当前人们对优质生态产品和服务有着巨大需求。加快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体系建设,不仅是促进农业增效增收和农村繁荣的重要举措,更是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传统乡村产业化发展方式主要依靠要素投入的增加,形成“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发展模式。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产业革命,主要通过发展高新技术、提升生产效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生态化、增进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等方式实现。循环经济是一种按照自然生态物质循环方式运行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则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借助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模式的载体,不仅有利于提升农业产品质量和服务供给能力,而且能够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使生态经济真正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强大动力。
发展绿色安全、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体系,必须明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创新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增强供给体系对需求体系的动态适应能力要求,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业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绿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发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优势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赢的绿色发展之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既是破解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瓶颈的客观需要,也是党中央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新态势、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殷切期盼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和修复,就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乡村振兴的突出位置,全面兼顾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不断提升乡村自然生态承载力。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基本路径是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农业绿色发展的评价体系,构建起新的体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治理体制。这是一场涉及人的价值理念、经济运行模式以及社会生活方式重构的全新革命,因此需要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介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达成预期发展目标。作为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执行主体的各级政府,需要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与布局的任务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一系列治理手段,构建起以生态理念贯穿物质资料生产全过程的生态政策体系、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运作体制;同时,要通过制定激励、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承担起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的社会责任。
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是农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核心在于通过生态补偿手段来协调人地关系中的区域关系问题,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行为的区域外部成本内部化,是维护、恢复或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一种激励性制度安排。生态补偿市场化多元化的关键是要把生态补偿从政策规划转变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明确保护者的权利与受益者的义务。并通过现金补偿、对口支援、碳汇交易、社会捐赠等多种补偿手段,降低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成本,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作者:李兴平,系兰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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