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核实,扶风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一百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京华时报》9月27日)
无论如何,县人大盖上鲜红的大印,发出红头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到淘宝进行网购,也算是一大奇闻了。当舆论曝光之后,人大解释“未做强制要求”“只是倡议”。但是,从“通知”的措辞看,怎么也不是一般号召,而是提出了“每人暂定1000元”的指标,起码是下达了一个任务;同时,拿最后的实绩来反证“并未强制”也是缺乏说服力的,我们只能理解为人大的通知受到工作人员的抵制,导致落实效果较差,而不能否认人大摊派任务的初衷的存在。
这里更有一个大问题。即使我们相信官方解释“仅是倡议”,也不等于就没有问题。如果人大下达网购指标本身就是错误的,那么,强制固然是错误的,“仅是倡议”也是不妥当的,不同的只是错误程度的差别。
所以,我们要回到初始问题:人大该不该要求工作人员去网购?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无论如何不应该发文去管电商的销售,不应该利用权力帮网店拉生意;从另一角度看,人大机关和工作人员只有工作关系,工作人员如何购买生活用品是自己的私权,谁也无权要求他们到指定的商户购买。因此,人大发出红头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完成网购指标,既是权力的滥用,也是“狗拿耗子”。人大只能通过制定和落实法规来影响实体经济,而不能直接干预市场、要求消费者购买。
县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要向工作人员下达网购指标?这是有背景的。因为扶风县近期与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电商达成协议,这一项目定于9月23日启动运营,按阿里集团业绩目标,运营首日全县36个村淘宝点订单要求达到一万单。这就奇怪了。阿里集团要完成自己的业绩目标,这应该靠阿里集团自己发动宣传,让全县的人民都知道“农村淘宝”运营了,同时知道到淘宝网购的优势,从而乐意到农村淘宝去购买商品。现在县人大常委会却下发文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购买,难道是要靠权力来扶持、保证农村网店的经营?
但如此做法却似曾相识,因为许多地方的招商引资就是这么做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到某个企业,都会承诺为企业做好服务,政府会协助企业解决用地问题、劳动力问题,甚至由政府保证企业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原料的供应,还有的则承诺用权力摊销企业生产的商品,强迫辖区的老百姓购买。这样看来,县政府能够和阿里集团达成协议,开设36个村淘宝点,难道事前也承诺帮助完成订单销售指标?这究竟是市场经济,还是权力经济?如果运用的是最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依靠的还是计划经济的权力思维,这样的经营就是南辕北辙了。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县人大职能定位的问题。许多地方把人大看成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去围绕和服务本地的中心开展工作。政府也会划出几项难做的工作由人大牵头落实,甚至有人大分工牵头强拆强征。县人大如何服务于当地的中心工作,确实是需要研究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各级人大应该监督政府,而不能成为落实政府工作任务的一个部门。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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