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观察网》——为世界创新者服务! 观察网 |  会员登陆  |  会员注册
品牌观察 您的位置:观察网 >> 品牌观察  >> 品牌观察  

如何为中医药盖上“中国印”

作者:王君平 发表时间:2015年10月11日  

  中医药宝库的开发利用,不只是加盖“防盗水印”、撑开法律“保护伞”,更要放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地位加以布局

  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而获诺奖,令公众重新审视土生土长的中医药。8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三部门举办的相关座谈会上,“青蒿素源于中医,中医药是中国最具原始创新的科技资源”,成为与会专家谈论最多的主题。

  屠呦呦说,“青蒿素是传统中医药送给世界人民的礼物”,但这个礼物却是“免费”的。尽管青蒿素是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后注册批准的第一个新药,也是到目前为止我国为数不多的创新药,但由于历史原因,青蒿素的知识产权被跨国药企所占有。幸运的是,诺贝尔奖承认了屠呦呦的首创性,认为她在青蒿素研究中具有无可争议的“三个第一”。40多年后,这项拯救上百万生命的成果,才被盖上了“中国印”。

  然而,中国创新的成果,不能总寄望由国际性的学术荣誉来认可;中国创新的资源,也不应常用“秘不示人”来保护。屠呦呦获诺奖,青蒿素进入大众视野,提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如何以有效措施,开发和保护中医药这一宝库?

  我们对中医药这些“老祖宗留下的宝贝”,还缺乏有效的开发和保护手段。以“汉防己”为例,这种防己科植物分布于中国南部,它的提取物汉防己碱是一种很有前景的抗埃博拉病毒候选药物。然而,这项成果并不姓“中”,是美国和德国研究人员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相关论文。

  中药提取物如此,中药复方境况也让人担心。近年来,我国中药秘方大量流失,商标在国外屡遭抢注。“洋中药”纷纷在我国境内抢注中药专利,中医药竟成了国外企业的摇钱树。比如,不少国人去日本不仅抢购马桶盖,还会扫货汉方药。这就源于日本对《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等古籍中所载古汉方的开发。

  尽管屠呦呦称,阅读了2000多本中医古籍才找到青蒿素的提取办法,但在浩如烟海的中医古籍中寻找创新药,这种“笨”办法仍不啻为一条捷径。西方传统筛选新药方法如同大海捞针,一些发达国家因而凭借技术优势,大力发掘世界各地的传统药物。如果我们捧着金饭碗,却既不愿花笨功夫,也缺乏新手段,拿不出几个像样的一类新药,还得花高价进口原研药,这实在让人汗颜。

  中医药属于国人的原创知识,是数千年知识的积累、智慧的结晶。可惜的是,因为保护不当,成了“无主公地”,被疯狂攫取无偿开发。另一方面,流传于民间的中医偏方、验方,受相关政策的制约,应用空间越来越小;一些验方秘不外传,也只能老死山林、悄然泯灭。这些偏方、验方中,哪些与科学相悖,哪些属尚未挖掘,如何将散落于民间的那些珍珠收集整理,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不尽的活水?这些都是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如屠呦呦所说,中医药发展需要新的激励机制。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我国蕴藏着巨大原始创新潜力的领域。伟大宝库的开发利用,不只是加盖“防盗水印”,撑开法律“保护伞”,更要放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地位加以布局,保护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源头,让中医药姓“中”,为人类健康造福。

  来源:人民网

      声明:本网站所刊载文章不代表《观察网》观点。主要内容是进行舆情梳理和观点解析所用,旨在对舆论焦点进行修正和正面引航为主;作者投稿文章,文责自付。欢迎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批评和教诲。联系邮箱:guanchanews@126.com
上一条: 凝聚中国梦的道德力量
下一条: “德国制造”声誉失之容易得之难
品牌观察
关于我们   |  宁夏内陆   |    观察网   |   主编简介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6--2033 《观察网》系列版权受国家版权中心保护
www.观察网.中国 京ICP备15057771号-1-2-3 邮箱:guanchanews@foxmail.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邮箱:jubao@12377.cn
北京观察网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特邀支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时代生态文明研究中心